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区别(城市与区域旅游规划)

更新时间:2024-02-04 16:06:14


一、旅游规划城市规划的区别


城市规划是总规,旅游规划是专项规划。前者一般包括旅游规划。城市规划是人类为了在城市发展中维持公共生活的空间秩序而作出的未来空间安排的意志。这种对未来空间发展的安排意图,在更大的范围内,可以扩大到区域规划和国土规划,而在更小的空间范围内,可以延伸到建筑群体之间的空间设计。它的基本内容是根据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区域规划等上层次的空间规划要求,在充分研究城市的自然、经济、社会和技术发展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的城市发展战略,预测城市发展规划,选择城市用地的布局和发展方向,按照工程技术和环境要求,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设施,并提出近期控制引导措施。
而旅游规划又分为旅游发展规划与旅游区规划。旅游发展规划是根据某一区域旅游业历史、现状和市场要素的变化所制定的目标体系,以及为实现目标体系在特定发展条件下,对一区域内旅游发展要素所做的安排。旅游区规划则是对在旅游区开放、建设之前,通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逐层递进,确定旅游区建设目标、内容、基础保障等等。


二、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


没有太大区别。
旅游规划,是一个地域综合体内旅游系统的发展目标和实现方式的整体部署过程。城市规划,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管理各项资源、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园林规划,是指综合确定、安排园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主要内容、基础设施、综合布局、建设分期和投资估算的活动。
园林规划包括风景名胜区规划。
风景名胜区规划,为保护培育、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风景名胜区,并发挥其多种功能而进行的有关土地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保护、景观建设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经相应的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具有法律权威,必须严格执行 旅游规划,是一个地域综合体内旅游系统的发展目标和实现方式的整体部署过程。城市规划,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管理各项资源、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
园林规划,是指综合确定、安排园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主要内容、基础设施、综合布局、建设分期和投资估算的活动。
园林规划包括风景名胜区规划。
风景名胜区规划,为保护培育、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风景名胜区,并发挥其多种功能而进行的有关土地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保护、景观建设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经相应的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的风景名胜区规划,具有法律权威,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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