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旅游发展中如何保护和发展传统文化

更新时间:2023-06-20 18:40:47


一、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


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

  旅游是文化性很强的经济活动,遗产地则是历史文化的遗存,旅游和遗产地这种文化上的天然联系,决定了两者必须有效地结合。发展旅游是弘扬遗产地价值并为保护遗产地提供经济支撑的重要途径,而利用遗产地则是发展旅游的一个重要资源渠道,两者不应该对立,而应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注重水资源保护和环境容量的控制

  水是古镇的命脉,是古镇旅游的基本载体,水体保护与整治已成为迫切的需要。目前旅游发展比较成熟的一些古镇都已启动水体保护工程,如绍兴人将整治河道与发展旅游挂起钩来,通过疏浚河道、河道两岸25公里绿化带工程等一系列措施,使环城河“水清可游,岸绿可闲,景美可赏”,充分挖掘出水乡文化的内涵;周庄2000年加大古镇保护工作力度,投入6000万元实施古镇三线(供电线、电讯线、电视线) 入地工程,启动了污水处理工程;角直自1990年以来,关闭了建在古镇上的造纸厂、电镀厂、漂染厂等污染企业,并将12个污染较重的企业从古镇区迁到新区进行治理,还投入2 500万元兴建热电厂、工业污水处理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使古镇环境得到了净化,美化。其他未开发或正在开发的水乡古镇应借鉴这些成功的经验,在开发之初做好规划,不要等到水体被污染后才去治理。
  另外,环境容量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高客流量,即使古镇保护工作做得很好,也毋庸置疑会对古镇水体乃至整个环境氛围造成破坏。而如此同时,有些古镇游客相对较少。因此,在旅游旺季时,政府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联合做好游客的分流工作,是保护水乡古镇的有效手段。
  对于垃圾问题,首先需要制订古镇环境保护条例,对综合开发的小镇要将吃、住、娱,停车场等设施放置在古镇的核心保护区之外,对保护区以内的经营者要规范其行为,严禁污染源的出现;其次是配备必要的排污系统,做好垃圾处理工作,并且增设符合古镇格调的垃圾箱。再次,改变古镇传统的能源结构,逐步摒弃不利于环保的生活方式,改柴禾、木材、煤等燃料为少污染的清洁型能源。

  古建筑保护

  古镇的建筑是古老的见证,是古镇旅游的重要看点之一。所以,古建筑保护迫在眉睫。
  (1) 采取措施,如涂抹防腐剂、防蛀剂,添置消防设施,防蛀、防火,减少自然风化,禁止人为破坏。
  (2) 古镇的管理者也要不断学习旅游专业知识和文物保护专业知识,防止“好心做坏事”,因为有的领导热衷搞某某一条街、修宾馆、饭店、建“面子工程”等。
  (3) 古建筑确因年久失修,需要修复时,也要修旧如旧,动作尽量慢,改一些,修一些,补一些, 古建筑维修是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要采用原材料、原工艺、原式样,要注意自然、历史、人文的和谐,还古镇以“古气”,万不可焕然一新,富丽堂皇。
  (4) “废墟文化”保护。当今世界文化提倡“废墟文化”保护。所谓废墟文化强调的就是原汁原味的文化,罗马挖掘了一个“罗马废墟”,挖掘出来什么样就原样保留成什么样,北京的“圆明园”就是典型的“废墟文化”保护,如果对圆明园进行修建使其恢复原样,那么它所包含的知识和信息就会部分丢失。“废墟文化”是任何复原品都无法取代的,所以古镇要强调“废墟保护”。有人觉得古镇破旧,没有吸引力,经过装饰、修复后与游客见面可能会更好,孰不知游客正是冲着古镇的古老而来,所以保护古镇不仅要保护有形建筑,也要保护无形建筑———“废墟文化”。

  寻求传统与商业的最佳契合点

  1 部分空心化
  在确保民居建筑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原先的住户继续留住,对一些安全状况堪忧的古居民应立即迁出原住户,另辟新居加以安置;对留在古镇的居民,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但严禁他们私自翻修古民居。这样的话,就不至于使古镇成为静态景观,既维护了古镇的生命力,又改善了居民们的住房条件。新区和老区要有联系,也要有区别。新区应受老区的约束,如建筑高度要控制,要离开古镇区一定距离,若在位置和高度方面处理不当,就会对水乡古建筑景观形成破坏 。因此,一定要注意城镇外部环境与空间轮廓或称天际线的处理,注意城镇的群体风貌和空间结构的完整性。

  2 社区参与
  在古镇旅游中,通常只有很少一部分居民能从旅游开发中得到实惠,大部分的居民只会觉得旅游开发给自己带来诸多不便,长此以往,必然会引起当地居民对游客的反感和对旅游的厌恶情绪。所以社区参与是影响旅游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充分调动起居民保护古镇的积极性,古镇的意蕴与文脉才能真正延续下去。

  3 大力挖掘民俗风情,提高古镇的文化品位
  我们开展水乡特色旅游,需要大力开发的,就是这些创造于民间,传承于社会,并世代延续承袭的民俗风情,因为它们是反映古镇历史、体现古镇生活和传统文化最形象最直观的窗口。
  此外,旅游商品销售是旅游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商品销售与古镇旅游的开发和保护不存在本质上的冲突,其关键就在于如何在商品销售中融入古镇所特有的文化气息。因此,江南古镇旅游商品的开发要求开发者要进行准确的规划、协调,要根据每个古镇的特点,大力发展有地方韵味、反映各地风土人情旅游商品。


二、旅游发展中如何保护和发展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是乡村旅游的灵魂。要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不断提升传统文化的魅力和旅游吸引力,推进乡村传统文化的产品化,变文化优势和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同时,注重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在实践中摸索继承和发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新路子,使乡村旅游成为弘扬优秀乡村传统文化的重要渠道,防止将优秀的传统乡村文化庸俗化。
(一)制定乡村旅游的总体发展规划
乡村旅游的消费者更多追求一种休闲情趣,他们大多有较丰富的旅游经验,追求是原汁原味的乡村韵味,而不是工业文明的复制品。乡村旅游开发要以乡村文化为核心,提高乡村旅游产品的品位和档次,避免乡村旅游产品结构雷同,提高产品竞争力。在规划中要在改善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注重保护农村文化的本色,强化经营特色和差异性,突出乡村天然、淳朴、绿色、清新的环境,强调闲情和野趣。
(二)积极引导社区民众参与乡村旅游发展
乡村旅游是在乡村社区展开的活动,乡村社区作为乡村旅游活动的重要依托地,村民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关系到乡村旅游地乡村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关系到旅游活动真实性的实现,更关系乡村旅游目的地的未来发展。在乡村旅游发展中,首先要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充分认识社区参与在乡村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次, 旅游发展要充分尊重当地村民的传统文化心理和民俗习惯,将当地的文化价值观和传统与乡村旅游开发相结合,使旅游发展能获得当地居民认同与支持,并积极地参与到旅游开发中来。


三、旅游经济学发展中如何保护文化遗址


保护古遗址就是拓展文化传承的现实环境。古遗址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特点,囊括着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伦理道德和顽强不屈的民族精神和传统习惯,是民族共同体的历史生命在现实社会的延续,承载着本民族特有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认识标准。一句话,保护古遗址就是保护民族的基本文化习性与民族精神的传承环境。如何通过古遗址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揭示人类文明特别是传统文化的特色,弘扬优秀的历史文化,使民族文化传统与人类现代文明相适应,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现代保护意识的共铸与技术手段的应用,保护古遗址,推进文化传承向健康方向发展,逐步改善古遗址保护的现实环境。 保护古遗址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古遗址的存在与开发利用的意义是十分明显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与环境下,如何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古遗址是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要实现经济与社会、自然与人类的和谐发展,就必须通过对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来构建科学发展的内涵,通过对古遗址的研究认识,不断推进古遗址重要性和保护意义的宣传,增进共识,提高古遗址在和谐发展过程中的影响作用,使人们从古遗址中汲取营养,在保护中学习体会感悟,激发人们热爱古遗址、保护古遗址、利用古遗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