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布投诉电话(西宁旅游投诉电话)

更新时间:2023-06-01 08:01:33

孩子暑期校外培训遇纠纷可投诉



随着我市中小学陆续放暑假(小学7月10、中学7月23日),全市各县区各类培训机构生意也日渐火爆起来,为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随意跟风,让孩子度过一个轻松愉快有意义的暑假,市教育局日前就孩子参加暑期校外培训向广大学生和家长进行了警示性提醒,并提示孩子和家长在培训机构消费时遇纠纷可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警示内容如下:



一是,学生及家长在选择文化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时,一定要看机构是否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登记的办学地址和实际办学场所是否一致,凡无办学许可证者均属非法办学。

二是,应理性消费,可先短期试课,觉得可靠再签订后续合同。请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最好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如发现合同违法或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三是,要警惕虚假宣传诱导缴费、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炮制噱头高额收费。
四是,应积极监督并配合培训机构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五是,非法办学机构由于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达不到办学所应具备的场地、师资、安全等相关条件,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因此,学生和家长千万不要盲目听信机构和个人的招生广告和口头承诺,做到远离非法培训机构。
六是,孩子和家长如果与培训机构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要尽可能收集维权证据,通过协商和解、调解、投诉、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各区县教育局问询投诉电话:

城东区8121550

城中区4919505

城西区6109567

城北区5507520

湟中区2236381

大通县2730560

湟源县2438309








西宁晚报记者:得舟

编辑:孙喜春